什么人有权利查监控,什么人有权利监控手机
作者:hacker | 分类:黑客教程 | 浏览:161 | 日期:2023年04月12日目录:
- 1、当事人有权检视监控吗
- 2、个体商铺监控哪些人可以调
- 3、普通人能查看监控吗
当事人有权检视监控吗
当事人有权检视监控吗
有权检视,但是必须去派出所申请,经过批准之后,可以检视与你有关的视讯的。
当事人有权调阅公交车内监控
当事人没有权利的,只有公安机关或者公交公司上级部门才有权利调取,一般个人是没有权利检视录影的,如果需要调取监控录影,必须报警后经过警方协调才能调取
打架当事人是否有权察看现场监控
你好,没有权利
办公楼当事人有没有权利去物业调看监控录影
出事先找派出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当事人有没有权检视事故现场监控
朋友你好!
完全可以。其实在进行责任认定之前,就可以申请检视。
在宾馆丢了东西,当事人可以吊监控吗
严格来讲当事人可以向宾馆提要求,让监控管理人员调取监控(当事人不能也跟着一起看监控录影。我罗嗦一下理由,你也别怪宾馆不肯直接给你看:如果我是心怀鬼计的小偷,我会找机会检视监控画面,这样我就知道有哪些位置是监控看不到的,我就知道在偷的过程当中如何避开了。)宾馆负责的话,会把检视的监控结果告诉你。如果你不放心或者认为是宾馆内鬼偷了你的东西,那你可以直接选择报警。由公安人员检视录影再告诉你结果。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律师有权利检视证据吗?
可以,律师可以查阅有关案卷和证据。
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吗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审判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 *** 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 *** 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 *** 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 *** 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当事人是否有权看中国移动营业厅的监控录影
如果个人的话,是没有权利的,但是如果确实有需要的话,可以申请警察协助。
当事人是否有权查阅副卷?
刑事案件的副卷是刑事侦查卷,包括刑事案件的侦查中的各种呈请和审批文书,是内部工作形成的文书,当事人包括律师都无权查阅副卷的。
个体商铺监控哪些人可以调
一是辖区派出所、二是公安局的刑侦和经侦部门。
目前有两个部门可以直接查看商户监控,一是辖区派出所、二是公安局的刑侦和经侦部门,其余调取监控录像的都是需要经过安保部门的领导或更高领导的签字同意或者公安机关的批示才可以调取的。
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司法机关因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需要复制或者调取有关信息资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司法机关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具有突发事件调查、处置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查阅、复制或者调取有关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第二十七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社会组织、个人确需查阅、复制或者调取有关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的,公安机关应当提供。
扩展资料:《吉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查阅、复制或者调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二)出示工作证件;(三)出示批准文件;(四)履行登记手续;(五)遵守使用、保密制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信息资料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第三十条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个人为侦破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提供关键证据和线索或者有其他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普通人能查看监控吗
您好,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无权查看,只有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才可以查看。查看监控录像需要向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认为有必要的,属于合理请求的会予以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一百三十条规定: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