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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两不找人事关系处理的信息

作者:hacker | 分类:网络黑客 | 浏览:138 | 日期:2022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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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关系的处理。

给你一些处理人际关系的小建议,希望能帮助到你:

人际关系是职业生涯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特别是对大公司企业的职业人士来说,良好的人际关系是舒心工作安心生活的必要条件。如今的毕业生,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刚从学校里出来,自我意识较强,来到社会错纵复杂的大环境里,更应在人际关系调整好自己的坐标。

对上司――先尊重后磨合

任何一个上司(包括部门主管、项目经理、管理代表),干到这个职位上,至少有某些过人处。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待人处世方略,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精彩的过去和骄人的业绩。但每一个上司都不是完美的。所以在工作中,唯上司命是听并无必要,但也应记住,给上司提意见只是本职工作中的一小部分,尽力完善、改进、迈向新的台阶才是最终目的。要让上司心悦诚服地接纳你的观点,应在尊重的氛围里,有礼有节有分寸地磨合。不过,在提出质疑和意见前,一定要拿出详细的足以说服对方的资料计划。

对同事――多理解慎支持

在办公室里上班,与同事相处得久了,对彼此之间的兴趣爱好、生活状态,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作为同事,我们没有理由苛求人家为自己尽忠效力。在发生误解和争执的时候,一定要换个角度、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为人家想想,理解一下人家的处境,千万别情绪化,把人家的隐私抖了出来。任何背后议论和指桑骂槐,最终都会在贬低对方的过程中破坏自己的大度形象,而受到旁人的抵触。同时,对工作我们要拥有挚诚的热情,对同事则必须选择慎重地支持。支持意味着接纳人家的观点和思想,而一味地支持只能导致盲从,也会滋生拉帮结派的嫌疑,影响公司决策层的信任。

对朋友――善交际勤联络

俗话说得好:树挪死,人挪活。在现代激烈竞争社会,铁饭碗不复存在,一个人很少可能在同一个单位终其一生。所以多交一些朋友很有必要,所谓朋友多了路好走嘛。因此,空闲的时候给朋友挂个 *** 、写封信、发个电子邮件,哪怕只是片言只语,朋友也会心存感激,这比邀上大伙撮一顿更有意义。

我有个朋友在一个大公司一时难展才华,心情郁闷。朋友得知后,邀他到一家略小的企业试试,结果如鱼得水,半年之内就荣升部门主管,这就是交朋友的好处。一个 *** ,一声问候,就拉近了朋友的心,如此亲切的朋友,有好机会能不先关照你吗?

对下属――多帮助细聆听

在工作生活方面,只有职位上的差异,人格上却都是平等的。在员工及下属面前,我们只是一个领头带班而已,没有什么了不得的荣耀和得意之处。帮助下属,其实是帮助自己,因为员工们的积极性发挥得愈好,工作就会完成得愈出色,也让你自己获得了更多的尊重,树立了开明的形象。

而聆听更能体味到下属的心境和了解工作中的情况,为准确反馈信息、调整管理方式提供了详实的依据。美国一家著名公司负责人曾表示:当管理者与下属发生争执,而领导不耐心聆听疏导,以至于大部分下属不听指挥时,我首先想到的是换掉部门管理者。

向竞争对手――露齿一笑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处处都有竞争对手。许多人对竞争者四处设防,更有甚者,还会在背后冷不妨地“插上一刀踩上一脚”。这种极端,只会拉大彼此间的隔陔,制造紧张气氛,对工作无疑是百害无益。其实,在一个整体里,每个人的工作都很重要,任何人都有可爱的闪光之处。当你超越对手时,没必要蔑视人家,别人也在寻求上进;当人家在你上面时,你也不必存心添乱找茬,因为工作是大家团结一致努力的结果,“一个都不能少”。无论对手如何使你难堪,千万别跟他较劲,轻轻地露齿微笑,先静下心干好手中的工作吧!说不定他仍在原地怨气,你已完成出色的业绩。露齿一笑,既有大度开明的宽容风范,又有一个豁达的好心情,还担心败北吗?说不定对手时早已在心里向你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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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两不找”属于何种劳动关系

所谓“两不找”,是指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以及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所形成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也不领取报酬的一种不规范的劳动关系现象。

“两不找”现象中,劳动者不提供劳动、不领取工资,用人单位还为其保留社保、档案、人事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这种关系法律上到底属于何种劳动关系?本文对此作简要探讨。

一、“两不找”被判补缴社保

吴某系某公司下属企业职工,在该企业的工龄已经23年了。1993年8月,吴某所在的企业被工商行政部门注销,于是企业的上级单位某公司依法承担了该企业的债权、债务,并于同年10月起负责该企业所在职工的安置工作。但吴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某公司报到,此后,吴某一直未与公司联系,公司对吴某也未作任何处理。1995年,某公司根据北京市人民 *** 之一号令的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时,却未通知吴某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999年10月,吴某到公司要求为其安置工作岗位、缴纳1993年10月至1999年10月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社会保险,公司认为与吴某没有劳动关系,拒绝了吴某的要求。吴某于同年10月20日诉至仲裁委,因调解无效,仲裁委裁决公司与吴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1993年10月至1999年10月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社会保险;支付仲裁期限内的生活费,即1999年9月、10月的生活费,其标准是北京市的更低生活费。

二、“两不找”现象起因

90年代,一些企业因生产不景气,在不安排职工工作岗位、不发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不给予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让职工离开单位自谋出路。这部分人员有的自己离开企业出去临时做工、打工、开店,经过十几年的拼搏,这些人中有的做了老板,有的仍穷困潦倒。那些在社会上闯荡多年,没有

发财。依然生活无着落的职工,在他们年老体衰之时,自然想到到单位。律师 *** 接待时,见到很多这类 *** 者。

九十年代企业改制造成大量下岗职工,一部分人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实现了再就业;还有一部分人,根本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这些人有的在原单位工作十几年,早已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用人单位既没有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在达到退休年龄之时,劳动者混的不好,就会找上门来,企业此时已改制变卖,这些人转而找 *** ,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两不找”现象危害的滞后性

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两不找”人员的劳动关系远比停薪留职人员难以处理,而且更易发生变化。“两不找”现象是一种不规范的劳动关系,容易引发劳动纠纷,对单位,对劳动者、对社会的稳定都有一定的危害。

首先,“两不找”给用人单位带来一些潜在的问题:一是由于“两不找”实际上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不如停薪留职,协议自负;二是不能证明“两不找”人员有收入,用人单位将承担其生活费;三是劳动者在外面干不下去了,回来再找单位,要求上岗或要生活费,单位不能不给。“两不找”现象,在当时看来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不需要因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补偿金,但以后发生的费用可能会更大。

四、“两不找”属于何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建立、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两不找”如果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可依照约定;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那又属于劳动关系中的哪一种形态呢?

在“两不找”现象中,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劳动报酬,也没有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关系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予以解除或终止。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这种不确定状态在法律上如何定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年)第14、劳动者长期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又未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双方“长期两不找”,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处于中止履行状态,中止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存在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两不找不属于自动离职,而属于劳动关系中止,如此后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另一方因不同意解除而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如认为上述解除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当确认解除从北京市的规定可以看出,“两不找”实际属于劳动关系的中止,也就是劳动关系暂时处于停顿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要求上班,也可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选择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安排其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选择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

“长期两不找”的案件如何处理,劳动关系是否应当解除

长期两不找的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几年甚至十几年没有联系,在此期间劳动者未给单位提供过任何劳动,用人单位也没给劳动者发放过任何工资及福利待遇,但用人单位一直未正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虽主张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但未能证明已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送达给劳动者。若干年后劳动者因办理退休手续等问题诉至法院,要求与原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待岗期间的基本工资或生活费等。 审判实务中,对此类案件如何处理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劳动关系既然是依法建立,也应依法解除,因为我国劳动法律并无劳动关系自生自灭的规定,劳动者虽然多年来未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对此行为未作处理存在过错,因此应该支持劳动者的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我国既然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在上述情况下,从公平的角度考虑,理应承认劳动关系的实际解除,劳动者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笔者倾向于同意第二种观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主体适格,即符合劳动法律对于主体的要求。二是必须订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三是当事人双方实际履行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劳动者事实上成为企业的内部成员并接受管理,遵守内部规章、制度,为用人单位提供有偿劳动。四是必须由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基于上述四个要件,笔者认为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多年来不存在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已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在事实上已经实际解除符合客观事实。另外,从法律的公平原则考虑,如果支持劳动者的诉讼请求,无疑是对用人单位以及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利益的损害。因此,对于这些长期两不找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认定劳动者长期未提供劳动导致劳动关系已经实际解除。

怎样处理人事关系

其实每个人都一样,心眼都是存在的,至于如何处理同事间的问题,和睦相处,对于一般的事也就不那么斤斤计较就行,退一步海阔天空

(一)真诚相待、勤学为主

(二)加强沟通、展现实力

(三)适当的赞美,不搬弄是非

如何处理人事关系——同事间相处三原则

对公司来说,同事之间气氛越好,大家的心情自然越好,工作自然效率越高,领导自然高兴。问题是“一样米养百样人”,人是很复杂的,同事之间要永远一团和气,不过是奢望而已。那么,同事之间应如何处理关系呢?

一、亲密但不能无间。要想在这个公司工作下去,自然不能把同事关系搞得一团糟,保持友好关系是必须的。但是同事之间毕竟存在竞争,也就是说有利益冲突,那就是不能“无间”,别人自然就了解你的长处与短处,甚至掌握你的隐私,关键时候就有可能击败你。人往往在没有利益冲突时可以称兄道弟,一旦有利益纷争,就可能反目成仇。

二、不要与同事形影不离。同一战壕的战友,往往容易“同仇敌忾”,一个人开口骂领导,抱怨工作太多,待遇又差,同事大多随声附和。对公司有消极影响的事情,更好要三思而后行,除非你不想在这间公司再干。正确的做法是对领导提出自己的见解,如果你的想法独特可行,对公司有利,这样对提高你的威信会产生积极作用。

三、维护自己的成绩。要靠成绩来证明你的出类拔萃,这不是牺牲同事来突出自己,踩住别人来谋求自己的利益会被人耻笑。你要真正得到你应得的赞赏。要知道,在下一次你得到提升时,身边最要好的同事圈子也可能散伙,你只能做到问心无愧。

精诚合作以诚相待

现代社会,强调分工,更注重合作。一个企业、团体,尤如一个小社会。各部门工作相对独立,但要把每件工作都做好,需要各个部门同事互相团结、协作,朝同一目标进发,形成合力,方能成就大业。怎样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我的经验是八个字:精诚合作、以诚相待。

有些人,也许看上去让人觉得难以相处,一付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面孔。只要你拿出真诚来,真心与之交流,即使无法成为朋友,但为了工作,还是会互相迁就,合力完成任务的。

如果你发觉与大部分同事都无法很好的沟通、合作或同事们都对你敬而远之,那就要从自身找原因,自我检讨,看看是否自己的工作方式有待改进。

精诚合作、以诚相待,不仅会对你的工作有所助益,让你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还是你的事业迈向成功的坚实基础。

和同事间的关系是比较难处理, 不能太亲密也不能太疏远, 那怎样才是更好距离呢?

闲谈莫论人非; *** 常思己过。在和同事相处的过程中,始终以此为准则。相信你会和同事的关系相处得非常融洽。

俗话说得好: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因此,上班时,尽量多做事少说话。这样做既可以让自己多积累工作经验;又可以让繁忙的工作冲去多余的时间,避免无聊时,闲谈别人的是非。即使在工作之外,亦从不对同事评头论足,但谁是谁非,心中自然明了。

凡事想开一点。

在踏入社会之前我总觉得人与人之间相处该是真诚的、快乐的,踏入社会之后才发觉人与人之间相处也有头痛的时候。在与同事相处过程中,凡事都要想得开,心情自然就快乐。

与同事保持适当距离

其实很多同事是不适合成为朋友的。和同事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才是最美的。

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觉得要想和同事相处愉快,秘诀还是那句老话,“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你用微笑对别人,再刁蛮的人即使之一次对你大喊大叫,也不好意思一而再再而三冲你发火呀。

对同事之间的相处之道,我的体会是,同事可以一同吃喝玩乐,不可谈任何实质问题,更不宜交心。因为说不定哪天你们的位置和关系会发生改变,到时有些往事造成的影响就很难说了。同事之间理应有互相帮助之谊,但同时又存在成为潜在竞争对手的可能,其间利害关系甚大,所以原则上知心朋友不宜是同事,如果有什么重要打算想征求意见的话,应该找非同事类朋友。我就是吃了一堑才长了一智的。

互相帮助润感情有时求助别人反而能表明你的信赖,融洽关系,加深感情。有时,你怕给人添麻烦,人家就以为你也很怕麻烦。当然,求助要讲究分寸,尽量不要使人家为难。

平衡关系无近疏同办公室有好几个人,相处中应尽量保持平衡,不要对某人特别亲近或特别疏远。

同事隐私不打听如果喜欢探听,即使什么目的也没有,人家也会忌你三分。爱探听人家私事,是一种不好的行为。

嘴上便宜占不得有人喜欢说别人的笑话,虽是玩笑,也绝不肯以自己吃亏而告终;有的喜欢争辩,有理没理都要争三分,给人的感觉是太好胜,锋芒太露,难以合作。

疑人之心不可有有些人警觉性很高,对同事也时时处于提防状态,一见人家议论,就疑心在说他;有些人喜欢把别人往坏处想。过于敏感其实是一种自我折磨,一种心理煎熬,同事间神经过于敏感的人,关系肯定搞不好。

事业单位人员失联人事关系怎么办

会按照公务员管理制度处理长期两不找人事关系处理,会事先公告提醒长期两不找人事关系处理,失联超过90天长期两不找人事关系处理的,以自动辞职处理,解除人事聘用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长期两不找”,双方就确认劳动关系、薪酬福利?

除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外,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应予支持;由于未付出劳动,除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或约定事由外,劳动者请求支付工资、福利、生活费、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金等诉讼请求的,不予支持;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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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游客 2022-07-14 · 回复该评论
也就不那么斤斤计较就行,退一步海阔天空(一)真诚相待、勤学为主 (二)加强沟通、展现实力 (三)适当的赞美,不搬弄是非 如何处理人事关系——同事间相处三原则 对公司来说,同事之间气氛越好,大家的心情自然越好,工作自然效率越高,领导自然高兴。问题是“一样米养百样

访客 游客 2022-07-14 · 回复该评论
围里,有礼有节有分寸地磨合。不过,在提出质疑和意见前,一定要拿出详细的足以说服对方的资料计划。 对同事――多理解慎支持 在办公室里上班,与同事相处得久了,对彼此之间的兴趣爱好、生活状态,都有

访客 游客 2022-07-14 · 回复该评论
不找”人员的劳动关系远比停薪留职人员难以处理,而且更易发生变化。“两不找”现象是一种不规范的劳动关系,容易引发劳动纠纷,对单位,对劳动者、对社会的稳定都有一定的危害。 首先,“两不找”给用人单位带来一些潜在的问题:一是由于“两不找”实际上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

访客 游客 2022-07-14 · 回复该评论
方面,只有职位上的差异,人格上却都是平等的。在员工及下属面前,我们只是一个领头带班而已,没有什么了不得的荣耀和得意之处。帮助下属,其实是帮助自己,因为员工们的积极性发挥得愈好,工作就会完成得愈出色,也让你自己获得了更多的尊重,树立了开明的形象。 而聆听更能体味到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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