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震事故定位,煤矿矿震是什么意思
作者:hacker | 分类:黑客大神 | 浏览:138 | 日期:2022年07月18日目录:
煤矿事故
煤矿生产,安全之一,让我们警钟长鸣,记住用血换来的教训。1月3日4时30分,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金源煤矿发生透水瞒报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2013年1月7日,山西省阳煤集团寺家庄煤业公司发生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1月15日12时,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煤矿副井距井口70米左右处,发生冒顶事故,截至17日16时30分,造成3人死亡。1月18日17时30分,贵州六盘水市盘县金佳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截至23日7时,累计发现12名遇难矿工,尚有1人被困。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2013年1月22日,长沙市宁乡县贺家湾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月29日10时30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井下发生气体中毒事故,造成12人死亡。
2013年2月3日凌晨0点20分左右,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煤矿南三采区1035切眼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根据初步推算,矿井涌水量约为每小时一万立方米。当班井下作业人数444人,截至2月3日8点,已安全升井442人,剩余2人,其中1人正在施救过程中,另有1人被困井下,正在搜救中。 2013年2月4日22时,辽宁抚顺市一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3死5伤。,该煤矿属于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掘进区二班在二井煤仓内拆除梯子时,梯子突然折断,造成施工人员坠落,3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 2013年2月7日10时25分,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大窑沟矿4人在-600米水平一石门运输巷把铁棚子替换成木棚作业,高计明、李香阁负责运送木料。运料至-600米水平一石门回风巷21号垛盘眼上口处,巷道冒落,把高计明埋住,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2月18日11时39分许,黔东南州凯里市龙场镇鱼洞村平地煤矿发生山体滑坡事故,目前现场6间工棚被掩埋,经现场救援人员初步核实有5人被埋。据现场参与救援的消防人员提供的情况,目前崩塌的山体达到5400立方米左右,被埋压的工棚共有6个。经初步核实,山体崩塌时工棚内有5人,其中1人为附近煤矿电工,有两名家属,还有两名儿童。 2013年2月19日凌晨4时,山西阳泉矿区麻地巷发生一起因私开坑口盗采国家煤炭资源引发的透水事故。经初步核实,当时现场有12名工作人员,当天发生透水事故后,有6名工作人员自行升井。升井后,有5人逃逸,1人被控制。据这名被控制人员介绍,井下有3人在水位以下,另外3人在水位以上。 2013年2月19日17时50分,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田乡开发煤矿发生 *** 爆炸事故,目前已致3人死亡,3人受伤。事发时大田乡派出所与开发煤矿在矿区一块空地上销毁煤矿过期失效 *** ,销毁过程中 *** 发生爆炸。 2013年2月2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艾家沟煤矿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13人作业,目前造成1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该矿为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兼并整合矿井。2013年3月26日11时08分,东源煤电圭山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3年3月16日22时,麒麟区小黑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3年3月14日,宜宾市翠屏区溪福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重伤,伤者经抢救无效于3月16日死亡。 2012年3月18日17时30分,广安市邻水县油房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二人死亡。 2013年3月24日22时左右,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3年3月11日10时左右,昭通市盐津县庙咀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3月9日16时36分,文山州马关县小兴煤矿小马白井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3月6日,永胜县良田煤矿1号井发生1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3月1日11时,镇雄县木卓镇凉水沟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2013年4月1日10时许,吉林省通化矿业集团八宝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遇难。 2013年4月5日22时左右,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运达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6人遇难。 2013年4月8日12时,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龙泉山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4月10日13时左右,乐山市犍为县国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13年4月12日10时50分,威远县杉树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一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4月12日6时30分左右,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石板坡煤矿1516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 2013年4月14日20时10分,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香梅乡高堰煤矿-90南底板巷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工作面砌砖的4名作业人员和-90南底板巷道水沟清理作业的3名工作人员共7人死亡。 2013年4月14日18时30分左右,凉山州会东县满矿集团双水井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3年4月14日17时30分,陕西省榆林市上河煤矿副井底车场安装管路时发生瓦斯窒息事故,当班有20名维修工人在井下作业,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2013年4月16日1时54分,重庆市万盛经济开发区青年镇,青华龙叫煤业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 2013年4月19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夹巷子煤厂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3年4月20日13时20分,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公司庆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73人,截至20日21时5分,55人升井(其中12人受伤),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基本结束,共造成18人死亡。 2013年4月20日17时30分,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绿水洞煤矿313采区煤仓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二人死亡。 2013年4月21日10时许,重庆市奉节县阳北煤矿(乡镇煤矿,证照齐全)井下+750水平二采区K4-2工作面中部发生顶板事故,当班作业4人,1人安全升井,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截止22日13时40分,找到最后1名被困人员遗体,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013年4月23日23是33分,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窝荡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1人受伤,伤者在县医院经抢救无效于4月24日1时许死亡。 2013年4月30日11时左右,广安市鑫福煤业有限公司天池煤矿5811采面溜煤眼上口煤壁片帮,造成1名工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5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矿在批准区域外非法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8人重伤。5月10日,贵州省安顺市大山煤矿在已关闭的老系统内非法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后瞒报被查实。各地、各煤矿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认真落实《七条规定》,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2013年5月11日2时,彝良县大煤洞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2013年5月06日09时20分,富源县十八连山天井煤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破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3年5月4日04时,富源县老厂镇黄家湾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
2013年5月3日10时30分,开远市杨梅冲煤矿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5月2日11时10分,盐津县开家湾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5月2日16时43分,东源煤电羊场口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5月1日15时30分,嵩明县红石岩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上述事故让我们得到两点反思:一,个人安全意识不够。对相关的安全隐患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观察和预判,这些是主要原因。二,施工计划和指挥操作不当。蛮干,不注重安全,为了工程忽视安全,都会导致安全事故。国家重点建设煤矿六大系统,主要有采煤系统 ,掘进系统,机电系统 ,运输系统 ,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简称“采掘机运通”+排水系统。另外,我国将在全国煤矿建立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如何区分煤矿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通过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三方面来区分。
一.死亡人数:根据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可以区别事故重要程度,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称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称为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称为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称为一般事故。
二.重伤人数:根据事故中的重伤人数可以区别事故重要程度,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的事故称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称为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称为较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三.经济损失: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区别事故重要程度,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重大事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较大事故;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扩展资料:
在任何生产事故中,若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哪个文件要求煤矿必须有专职安全副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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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矿井无重大安全隐患或对重大安全隐患按照规定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限期治理。
第二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级: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级: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总分100分,各检查项目得分按照标准扣分,至单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检查项 目
质量标准
检查 ***
评分办法
机构设 置
10分
1.煤矿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煤矿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顶板管理、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设专门的防冲机构。
3.煤矿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生产调度指挥、应急值守等工作。
检查有关机构的设置文件,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规定。
相应机构未设置的,扣3分;部门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
人员配 备
10分
1.煤矿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专职主要负责人一名,并由单位行政副职担任;设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一名;配备分管煤矿主要专业(采掘、机电、提升运输、通防)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人员。受水害威胁及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应配有相应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矿井从业人员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7人;安全检查工总数不少于井下从业人员总数的3%。
2.煤矿企业配置采掘、通防、机电、地测防治水等专业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并在有关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防冲副总工程师及专职技术人员。
3.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符合上级对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的有关规定。
查阅有关人员任职文件、档案资料。
未按规定设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采掘、机电、通防、防治水、防冲副总工程师的,每缺一职,扣2分;缺相应部门技术负责人的,每缺一职,扣1分;缺相应专职技术人员的,每缺一名,扣0.5分。
安监部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缺一名,扣1分;安全检查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每缺一名,扣0.5分。
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未达到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制度规定的,每有一人,扣0.5分。
安全规章制 度
20分
煤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并结合实际定期分析实施效果,适时修订,具体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 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2.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4.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5.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6.安全举报制度;17.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8.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9.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抢救和分析处理制度;22.上级规定必须制定的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和企业应建立的安全制度。
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应满足以下要求: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②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③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查阅有关制度规定,发布文件,检查有关制度落实情况。
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制度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每项扣1分。
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10分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规定,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按规定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3. 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按已确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4.建立有关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做到账、物相符,项目完成要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5.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检查对上级规定及本单位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查阅煤矿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文件。
3.查阅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查阅财务专户提取、使用、结余管理帐目。
4.查阅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有关验收记录、资料。
1. 不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未确保安全投入的,扣5分;
2. 未明确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扣2分;
3. 无安全费用年度提取使用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的,扣1分;无专户存储账目扣2分;安全费用在规定范围外支出的,每项扣2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账目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4.无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的,扣2分;账、物管理不符的,每处扣1分,项目未验收的,每项扣1分。
5.未按规定存储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2分。
隐患排查治 理
15分
1.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建立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有关部门、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 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分别确定级别和类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3. 对于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符合上级要求并按规定审批。
4.对治理结束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隐患进行销号处理。
1.查阅各级管理人员、部门、有关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查阅月度隐患排查记录,台帐、档案、隐患上报文件,所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记录。
3.查阅有关隐患治理方案。
4.查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登记表、验收记录。
1.未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扣2分,责任不明确的,每处扣0.1分。
2.月度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的,每次扣3分;隐患未分级、分类的,每条扣1分;未建立隐患登记台帐的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的,扣3分;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台帐记录及重大隐患信息档案不全的,每条扣0.2分。未按规定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每条扣1分;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的,每条扣3分。
3. 对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制定治理方案并按期实施的,每条扣3分;隐患治理方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处扣1分。
4.隐患治理结束后未验收的,每条扣1分;未做销号处理的,每条扣0.5分。
应急预 案
10分
1.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按照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发布,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修订。
3.煤矿应该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4.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演练前应编制演练方案,应急演练结束后应编写评估报告。
1.查阅单位有关事故应急预案等资料。
2.查阅有关预案评审资料、意见,预案发布文件,修订记录。
3. 查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检查有关岗点的现场处置方案学习、掌握情况。
4.查阅有关应急演练方案、评估报告。
1.应急预案不全,存在重大危险源或主要事故类型未制定专项预案的,每缺一项预案,扣2分;危险性大的重要岗点,缺现场处置方案的,每处扣1分。
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每处扣0.5分;信息有错误的,每处扣0.2分;预案之间不衔接,相互矛盾的,每项扣1分。
2. 未按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的,每件预案扣1分;未按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的,扣1分。
3.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的,每人次扣0.1分。
4.未按规定组织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扣2分;演练无方案及演练后未编写评估报告的,每次扣1分。
安全培 训
15分
1. 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方式、 *** 、安全教育内容和重点,并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季度对单位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对查出问题制订措施,整改落实;年终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3.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煤矿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煤矿有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师资建设,充实必要的师资力量,培训条件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5. 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1.查阅单位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检查季度安全教育活动记录、整改措施,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表彰决定。
3.查阅单位安全培训档案。有关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现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查阅单位安全培训资金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1. 无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的,分别扣2分;未按照计划认真执行的,每项扣0.5分。
2.季度内未组织安全培训检查的扣2分,对查出问题无整改措施的扣1分;年度未对安全培训工作总结表彰的扣2分。
3.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扣5分,未实现一人一档的,扣1分;安全培训档案记录不全、不详细、不准确的,每人次扣0.1分。
“三项岗位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4.无培训基地的,扣3分;培训基地师资、办学条件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扣0.5分。
5.单位未落实和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扣3分。
调度通 讯
10分
1、矿井必须安装井下调度通讯系统。通讯设备、小型电器(通讯)、线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包括维护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周期维护试验制度,防火制度等,并严格落实。
3、调度 *** 安装数量及场所必须符合要求。主副井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站)、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要求的地点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办公室,与井下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主要科室、医院(卫生所)、车队等,必须安装调度 *** ,并能与矿调度室等部门直接联系。井下 *** 不得并接。
4、调度通讯系统安全设施齐全、可靠。通讯设备交流电源必须装设防雷保护装置;入井调度 *** 必须全部经过安全隔离栅;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接地保护系统完善,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调度交换机设计安装要求。
5、系统功能齐全,性能良好。调度台的强插、强拆、集呼、群呼、会议等功能完善、可靠,符合设计要求;通话质量应清晰无断续、无杂音;必须配备录音系统;调度交换设备的主要板卡及电源系统必须采用热备份运行模式,后备蓄电池容量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为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无线通讯工具,实时监测井下作业人员的行动轨迹。系统产品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系统的安装、使用、管理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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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检查有关证件。
2.查阅有关制度,规程。
3.现场检查井下调度 *** 安装情况,查阅灾害防计划。
4.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的各类安全设施、保护
5.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功能,设备配置等
6.现场检查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的装备、使用、管理情况,查阅有关证书、合格证。
1.井下调度通讯系统设备、线缆等无合格证、入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每有一项,扣2分。
2.各类规章制度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贯彻落实的,每项扣0.5分。
3井下调度 *** 数量不足的,每缺一部扣0.5分,有一处通话不正常扣0.5分。
4.调度通讯系统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安设不合格或不完好的,每处扣0.5分。
5.调度通讯系统功能不完善的,每缺一种功能扣1分。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5分;无录音系统的,扣1分;调度交换设备的主要板卡未采用热备份运行模式的,扣1分;后备电池容量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扣2分。
6.未按照规定建立井下无线通讯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扣5分;未向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无线通讯工具的,每有一人次扣0.1分;未实现实时监测井下作业人员行动轨迹的,扣1分;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井下无线通讯系统无规定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的,扣2分;系统安装、使用、管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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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遥煤矿爆炸致15死调查结果,谁的责任更大?
山西平遥煤矿爆炸致15死调查结果,矿产企业的责任更大,存在故意迟报瞒报的严重违法行为。
一:事件经过
2019年11月18日,山西平遥发生了一起煤矿爆炸事故,事故原因是该矿产企业违法开采保安煤柱,贯通9103采空区,造成采空区大量瓦斯涌入煤柱回收面,违章爆破产生明火引爆瓦斯,事故共造成了15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发生之后矿产企业为了隐瞒事故的真相,其中多人经商量后决定隐瞒实际保安煤柱的回收实际,并起草了相关的假文件提供给调查组,存在故意瞒报和迟报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涉事人员被依法处理。
二:矿井事故的自救
矿井作为一个特殊的密闭工作场合,一旦发生矿井爆炸事故,井下工人的逃生路线往往都会被封堵,造成与外界失去联系。在发生矿井爆炸事故之后,被困人员应 *** 所有生还者,清点所有可利用的物资,合理进行食物分配,最重要是尽快寻找并收集水资源,以增加生存时间等待救援。井下空气一般都是比较稀薄,井下被困人员应尽量保存体力,避免长时间的活动带来体力消耗,并在轨道或风管管道附近,用随身的金属硬质工具对其进行不间断地敲打,不断发出求救信号,让外界救援人员能及时听到求救信号,以便于正确定位被困的位置。
三:生产责任和监管
这起矿井爆炸事故发生之后,矿产企业没有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真实原因,而是采用提供假的文件试图蒙混过关,存在故意隐瞒真相和迟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理应受到严厉的惩处。矿井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空间,在开工之前必须确认井下环境的安全,才能让工人下井作业,在井下开采煤矿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作业,不能擅自违规开采,同时应注意防火安全检查,杜绝一切引燃引爆的可能。国内很多矿产企业采用逐级分包制度,这些外包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比较薄弱,有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所以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这些企业生产资质的审核和检查,严格把控分包制度,绝不能让没有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开采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合法利益。
煤矿事故怎么分类
煤矿事故类型分为:
瓦斯事故:瓦斯、煤尘爆炸或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窒息(中毒)等。
顶板事故:指冒顶、片帮、顶板掉矸、顶板支护垮倒、冲击地压、露天煤矿边坡滑移垮塌等。底板事故视为顶板事故。
机电事故:指机电设备(设施)导致的事故。包括运输设备在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放炮事故: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造成的事故。
采煤 *** :
采煤 *** 种类很多,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使用的采煤 *** ,总的划分为壁式和柱式两大类。这两种不同类型的采煤 *** ,无论从采煤系统,还是回采工艺都有很大的区别。
根据不同的矿山地质及技术条件,可有不同的采煤系统与采煤工艺相配合,从而构成多种多样的采煤 *** 。
如在不同的地质及技术条件下,可以采用长壁采煤法、柱式采煤法或其他采煤法,而长壁与柱式采煤法在采煤系统与采煤工艺方面差别很大。由此可以认为:采煤 *** 就是采煤工艺和回采巷道布置两部分组成。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