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人是否有房,如何查个人名下是否有房
作者:hacker | 分类:黑客教程 | 浏览:105 | 日期:2022年07月15日目录:
如何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房产
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产权交易所查询。
有的城市也可以在网上注册验证身份之后查询。
查个人名下房产怎么查
1、在线查询:您可以点击省市链接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的网站进行查询→输入产权所有人的姓名和产权证书号码。
2、不动产权核心查看:由于房屋归属于房产,依据要求是由我国不动产权单位开展备案,如要开展查看,可以持有关资料去本地的不动产权核心查看。关键材料包含“有关真实身份材料、申请办理材料等,随后向不动产权核心提交申请。
3、房管局查看:假如要查看精确的本人房本信息内容,包含房子每个人名字、产权证号、备案核准日期、总建筑面积、房子设计主要用途、支配权来源于、房子能否质押、是不是被封查等。则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证件及房本到本地的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核心、房屋管理局、房管所处)档案室或对话框查看。
拓展资料
不动产(immovable property)是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等。
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个别性、耐久性、数量有限性等特点,对人们生活影响重大,故许多国家法律对其均有特殊规定。
不动产是财产划分的一种形态。因不动产对人们生活影响重大,且具有耐久性 、稀缺性 、不可隐匿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故许多国家法律对其均有特殊规定。
在民事实体法上,不动产权利的变化,如以不动产为买卖或设立抵押权的标的物时,必须经一定登记的公示手续,否则不发生效力;
在民事程序法上,因不动产所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就有类似的法律规定。
各国对动产与不动产的界定也是不同的。国际上并不是单纯地把是否能移动及如移动是否造成价值的贬损作为界定动产与不动产的唯一标准,而是综合考虑物的价值大小、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等因素。
例如,飞机、船只等,国际上通行将其界定为不动产。因为其价值较大、办理物权变动时要到行政机关进行登记等。
民法学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按照不同的标准,物可分为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主物与从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原物与孳生物、有主物与无主物等。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怎么查自己名下有没有房产?
查询自己名下房产 *** 如下: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怎么查询自己名下有没有房产
【法律分析】
查询自己名下有没有房产的 *** 如下:1、网上查询:现在什么东西都可以通过网上来查询,查房产信息也是一样。可以登录房产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将产权人姓名、证号等填入,就能够查询到相关的信息。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开通了这项业务,如果开通了就可以查询到。2、房管局自助机查询:如果没有开通,可以带上身份证件到房管局查询。房管大厅中有一种微机,就相当于在银行办理的自助机一样,可以直接使用这种机器,能够查询到名下的房产。3、房管局窗口查询:如果不会,可以到房管局窗台,由工作人员来帮忙查询。但是有些信息需要到管理局的档案室才能够查询得到,尤其是一些旧房产证,查到原始登记的档案,过程要稍微麻烦一些,需要一定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如何查询个人名下房产?
您可以用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去查询房屋登记信息。
因为根据住建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等有关规定,房屋权利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事项,到房屋所住区显的房屋档案管理部门查询本人名下的房产信息。该信息是在互联网上查不到,因为房屋登记是专用系统。
所以,您直接去您房子所住区的房屋档案管理部门,查询本人名下的房产信息即可。
资料来源:《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怎么查名下有没有房产
查房产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实施不动产登记以来,房产证资料已经移交给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因此房产证权利人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查询;2、司法机关依法查询,公安部门、法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第四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
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 *** 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五条: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