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以地名命名道路
作者:hacker | 分类:黑客大神 | 浏览:111 | 日期:2022年07月15日目录:
- 1、为什么好多城市的街道都以地方名称做路名?
- 2、公交车站命名规则是怎么样的?
- 3、什么叫单位路名?
- 4、城市道路路名的完善是归哪个部门管?
- 5、没有路名时怎么在高德上定位
- 6、上海为何会用中国各个省市县的名称做路名,是藏着什么样的“中国密码”?
为什么好多城市的街道都以地方名称做路名?
上海的街道名称的命名,有如下几种来由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
一、来自租界影响。
英租界开辟之初,路名随意而取。1862年,英美租界合成公共租界,为整顿租界内路名各持所见。最后双方妥协,决定用中国省名和城市分别命名南北向和东西向的马路。1862年5月5日,英国领事麦华陀发布了《上海马路命名备忘录》,制定了凡南北走向的街道以各省的名称命名,东西走向的街道以城市名称命名的原则。之一批命名了19条马路,租界的执行官们为了纪念《南京条约》给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他们带来的巨大利益,把派克弄命名为南京路,原来的领事馆路则被命名为中国首都的名字:北京路。
但上海人一度拒绝外国人定下的这些路名,把南京路叫大马路,而九江路、汉口路、福州路、广东路,则被依次唤做二、三、四、五马路,后又把较短的北海路叫做六马路。直到1949年后,才统一接受外国人定的上述路名。
其中有一个例外。广东路是东西向,却取了省名。因为当初起名时都用英文,这条路改为“CantanRoad”,此词在早期中外交往中既可理解为“广东路”,也可理解为“广州路”。初命名时本意是“广州路”,中国人则译成了“广东路”。
二、辛亥革命的产物。
上海是辛亥革命的重要地区,市政建设也深受其影响。1912年修筑道路时则命名了汉中路、满洲路(今晋元路)、蒙古路、新疆路和 *** 路。取意于中华民族是汉满蒙回藏五大民族共和的国家。原“总统路”改为“共和路”,南川虹路沿苏洲河一段改为“光复路”,东段改为“国庆路”,新闸桥改为“大统路”。
三、民族资本兴旺时期的产物。
民国初期,上海的民族资本发展很快,又较多地聚集在闸北地区,为了表达振兴中华、民族昌盛的愿望,则把新辟道路命名为中心路、永兴路、中华新路、鸿兴路、华盛路、华昌路、民立路、民德路等等。
四、“大上海计划”的产物。
现在上海五角厂和江湾一带的路多以“民”、“国”两字当头。因为民国时期有一个“大上海计划”,在道路建设上规划以五角厂为中心,成放射状向四周修建五条主干道,各干道间有支路相通。其中凡与淞沪路、黄兴路平行的,均用“民”和“国”字为路名之一字,如:民庆路、民约路、民彝路、民壮路、民府路、国和路、国京路、国济路等;凡与翔殷路平行的,用“政”和“府”取路名之一字,如:政纪路、政法路、政本路、政熙路等。后因日本人入侵上海,“大上海计划”停止了,“府”字头的路一条也未修成。
五、 *** 市 *** 的少量调整和更改。
抗战胜利后, *** *** 把“复兴”、“建国”、“中正”等名用于路名:为了纪念民国功臣,还以“林森”、“其美”、“英士”等人名命名了一些道路。
六、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1950年, *** 仅对少数道路名称作了更改,仍沿用以约定俗成的地名命名的准则。
1979年,上海建立了市和区县两级地名管理机构,进行了地名普查和命名工作,作了很大的修改。主要是随着市政建设的发展,把原来的一些路取消了,又增加了一些新路;同时,由于浦东新区和其他开发区的建设,新增加了几百个居民区,道路数量迅速增加。这些道路都以有新时代气息的名称命名。
综观上海地名命名历史,可见四条经验:1、尊重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让地名成为各时期的鲜明纪念;2、尊重“洋人”的参与,不完全否定外国人留下的地名;3、以约定俗成的地名命名为主,也不排斥适当用一些人名做地名;4、改革时期一定要有体现改革精神的新地名。
随着上海城市的不断发展,市区面积扩大速度惊人。路名需求更加丰富,相应的规则就只能以一个大概的原则而行。这个原则就是尽量以国内的地名为路名,而且被命名的地区在全国的位置应该大致相当于这条路在上海的位置,同时不影响原有的主要道路。这也许是一种表达举国融融、四海一家的方式,并附带削弱上海人的本位意识。只是,在这份表达欲过于强烈时,地名应有的地域色彩也会剥离。东西向马路以城市命名,南北向马路以省份命名,遂使得南京路、延安路或福建路、山东路云云,不见得比纽约第五大街或第十六大街更具个性。
在这种指导思想下,上海市区边缘出现了地区路名集群这样一个有趣状况,同省的地名在地图上被集中在一起。西南角上出现“钦州路”、“柳州路”等(分别都是广西地名),东北角则出现“鞍山路”、“双阳路”(东北地名),正北方则有“呼玛路”、“呼兰路”(黑龙江地名)。
事实上这一规则在上海沿用时间很长,但是随着城区范围的扩大该规律一直在起作用,同时新的命名又要考虑到不影响原有路名,因此有些地区在地图上离得很近,而在上海又离得很远,出现了多个东北集群等有趣状况。最典型的就是虹口区的赤峰路、多伦路等原上海市区的东北角,现在基本处于应该叫“上海路”或者“连云港路”的位置,非常有趣。
有安徽的好事者以此为据向上海市图书馆提问:为什么在上海没有一条安徽路呢?振振有词的。
这个问题让上海图书馆的同志有些为难,我的主观臆测是,在有可能命名“安徽路”的地方,一直没有出现一条需要命名的马路。要知道考证为什么没有“安徽路”,比考证为什么有条路叫“安徽路”更难。
实际上,起名字总是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没有哪条马路是生来就一定要叫某个名字不可的,而用来命名马路的省名,也不是只缺了安徽一个。
浦东开发后最受益的当属陆家嘴一带(陆家嘴相传为三国时东吴大将陆逊的原籍所在),一些并不出名,经济也不很发达的山东地名成了上海出现频率极高的词汇,比如博山、乳山等。
1990年代以后的发展突然让人们发现路名原来可以是一种无形财富。上海市地名办的负责人说,上海本没有宁夏路,宁夏 *** 自治区主动申 *** 名的,宁夏的广夏集团、宁夏枸杞等著名品牌企业和特色产品也就顺理成章的进驻了宁夏路,为在上海市场大展手脚打开突破口。
在云南开远市的要求下,又有了开远路。市地名办的人士说,现在一套崭新的路名命名办法正在实施之中。一些路名开始披上炫目的时代色彩:如世纪大道、五洲大道等;而张江高科技园区出现了一批李时珍路、牛顿路等科学家的纪念路,似乎标志着这个地区的高科技含量。
路名无言,却几乎是我们政治、社会生活演变过程的显示卡。而任何一项试图穷尽地名意味的努力,也就难免成为美丽的愚蠢。地名标识出一个个个体生命或城市生命的车站,不管我们曾作过逗留还是呼啸而过,我们都已进入了它珊瑚礁般的缠结之中。
公交车站命名规则是怎么样的?
公交车站命名的规则?
各地肯定有所不同。公交站名的更迭与城市发展密不可分。 以北京为例:
北京公交集团曾先后于2005年、2014年两次在全市范围内对公交站名进行集中统一规范。
公交站名以地名为主,新增站位不使用企事业单位或商业机构命名。同站或不足半个站距的相邻站位,应使用同一站名,不能出现“同站不同名”或“近站不同名”。
规范站名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历史、好记易背、命名先行、规范有序,命名要准确、简练、唯一。具体命名依据和要求方面,以地名为主,可以小区名称、道路名称等较为稳定的命名实体为命名依据。
什么叫单位路名?
路名
道路街巷是一个城市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的骨架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路名不仅直接指代城市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的道路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具有定位意义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还是城市中其他地名命名的基础。路名也展现着一个城市的气质和性格,记录着城市的历史、展现着城市的美学。精细化管理,并非只解决路名有与无的问题,还需要考虑更多。
城市道路路名的完善是归哪个部门管?
城市道路不是 *** 所拥有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的私家财产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公共财产或公共资源。谁来命名、如何命名,却又涉及城市道路命名关系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城市道路命名权。城市道路命名权在我国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因而,怎样给城市道路命名,往往是单靠 *** 权力,“一言为定”,各地做法也不一,没有统一的行权规则。这种无法可依的现实又恰恰是对立法的一种需求和呼唤。城市道路命名权走上法治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却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尤其是面对诸多道路命名案例时的迫切要求。在城市道路命名立法时,就道路命名权应当确立其基本的法律原则,并在这些原则指导下设计相应的法律规范。城市道路命名权应遵循下列四项法律原则和基本规范:
一是尊重民意原则。城市道路命名权应充分尊重权利主体的意志,权利主体的意志即所谓“民意”,道路命名权的行使,应由作为权利主体的城市市民,在符合自身意志的范围内对道路名称作出选择。长期以来, *** 权力过于集中,不少城市道路的命名,多是作为管理者的 *** 拍板定夺,市民少有参与。“官本位”思想以及固有的财产主人思维阻碍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了 *** 对民意充分尊重的习惯养成。民意缺席, *** 闭门造车,或者公开拍卖,一令敲定路名,这种命名权行使方式,减弱了市民对城市的认同度和归属感。因此,应强调城市道路命名权中的尊重民意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在设计城市道路命名权基本规范时,应从城市道路作为公共财产资源的实际性质出发,将城市道路命名权的主体通过立法的方式真正归还民众,直接规定道路命名权的主体为城市居民,而不是 *** 。在道路命名权关系中, *** 只是保障权利行使的义务人。在规定道路命名权、更名权行使方式时,也应明确对市民意见的尊重。已有相关地方立法明确规定了对民意的尊重,如《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即规定“应在征得有关方面和当地群众同意后予以更名”、“对于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显然,城市道路命名立法也应确立此类基本规范。
二是文化优位原则。城市道路命名权应充分尊重城市文化及路名的个性要求。在追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应优先选择精神文明;在追求经济收入和城市文化之间,应优先选择城市文化。简言之,应确立文化优位的原则,淡化商业色彩,避免物欲侵入。《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条确立了“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的原则,仿照这一立法精神,在道路命名权行使过程中也应该遵循城市道路本身涵摄的人文和自然地理之文化特征。据此,城市道路命名权的行使应排斥实践中流行的有偿原则,即不宜使城市道路命名权进入市场交易。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城市道路命名权的基本规范应明确规定“不得有偿冠名”。类似规范在我国地方立法中也已经出现,如《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即规定,对于城镇道路、街、巷名,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地名,以及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保护名录的地名,不得有偿冠名。
三是程序公开原则。城市道路命名权尽管属于市民,由广大民众行使,但这并不排斥 *** 的角色介入。 *** 作为城市道路命名权关系中的义务人,应该承担起保障权利人正当而科学地行使道路命名权的 *** 职责。但作为 *** 介入的权利行使过程,应遵循程序公开原则。程序公开一方面要求为城市道路命名的过程要公开透明,对命名的方式及评定,可采用听证会形式,广泛吸纳民众意见,集思广益,并滚动性公布进展情况及结果。另一方面还要求这一过程应该受到有效监督,以避免出现所谓“权力寻租”,保证结果公正合理。这也是对民意的尊重,与尊重民意原则一脉相承。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未来城市道路命名权立法应明确规定道路命名权行使的方式、程序、监督等具体行为规则,以确立城市道路命名权在程序环节的基本规范。顺便指出,尽管建议立法规定不得有偿冠名,但这并不排斥命名权行使方式中的有偿性,如在征集命名活动中设立悬赏项目,激励民众对命名权行使的参与积极性。因此,命名权立法的基本规范更应当考虑到程序公开原则指导下的透明度及有效监督机制。
四是维护公益原则。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对其命名、更名均会牵涉公共利益。因此,在道路命名权行使时,理应贯彻维护公益原则。这一原则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道路名称本身不能违背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应做到与公共利益、民众意愿和当地风俗不相冲突,避免害及公益和伤及风俗的路名;二是道路名称应保持稳定性,不应随意更改和变动。在拍卖道路冠名权的争论中,之所以遭遇反对声音,其中一个显著理由就是担心冠名期满后的路名更迭变动会带来系列不便。显然,如果在道路命名权行使过程中,破坏路名的稳定性给民众生活、工作等事务带来诸多麻烦,也是与公共利益、公众利益背道而驰的。在道路命名权行使过程中,不应只顾眼前利益而牺牲未来频繁更名后的“长远利益”。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如何合理设计城市道路命名权基本规范,无疑又成为立法者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重要环节。
没有路名时怎么在高德上定位
系统自动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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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何会用中国各个省市县的名称做路名,是藏着什么样的“中国密码”?
我们知道,现代城市如果说跟古代“城市”有什么区别的话,那繁荣丰富程度的天差地别,算是那众多区别当中最显著的一个。
这种繁荣丰富,当然也会在道路上面体现出来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常见的,从古时候沿袭至今的“城市”道路,可能也就一个“东街”一个“西街”一条“南街”一条“北街”,四条道路就能构成出一座城市;但今天的城市、尤其在一些大城市,可能四百、四千四万条道路都不止。
所以,大城市的道路命名,就成了个难题。
我们总不能用手指头朝哪个方向指一下、说一句“那条路”,不可能这般跟别人交流;如果这样交流的话,如果就在旁边也还好说,但如果距离远一些的话,另一个人肯定很难知道“那条路”到底指的是哪一条路,所以问路的人就很容易走错路了。
我们也不能简洁地,用 *** 数字标注道路来名字(而这其实是我们城市规划领域、城市规划部门经常用的办法)。设想一下,当有人问路时候,我们难道告诉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他她,“在8848路、在8849路、……”云云?那肯定会让我们的问路人感到“晕头转向”,也许还会在心里嘀咕,“你指的是公交车吗?这座城市的公交车线路好像挺多啊。”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我们的城市就倾向于取出形形 *** 、五花八门、各具创意的道路名字来,以便于人们之间彼此交流。
当然,这些名字,一般跟我们的时代、 *** 中的一群工作人员的喜好,会直接相关。举例来说,我们在许多城市(的老城区)都经常能见到看到,“五一路”、“解放路”、“红旗路”、……这样的地名。
但就算字典里,数来数去、加起来,也真没那么多字那么多词(儿)。如果重名太多的话,你那里一个“红旗”我这里再一个“红旗”,那我们的道路命名也就丧失了准确指称的意义。其实,不要奇怪、我们的词(儿)竟然那么少,在镇级别上面,我们的地名部门统计出来的重名,竟然都不胜枚举、不计其数。
于是,我们的一些城市规划专家,就想了一个办法:就用现成的名字,把各个地方、各个行政区划花心思取的那些好词(儿)地名,直接拿来,用于我们的城市道路。
这样一来,还能同时让我们从全国各地、从全世界不同地方,来到一座城市发展的“新人”、“新移民”们,多多少少、感到一丝亲切。
“诶,这不是我出生地、那个县那座小城市,的名字吗路名是居民出行定位的!”
是的,经常能让我们来到城市、摆脱土地开启全新生活的“新人”们,就像“回到了家里”一样。
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我们如今在许多城市的新区路面,也能看到类似“科技路”、“工业路”、……等这样一些地名;就是说,对我们许多城市来说,不管会不会使用那些其他行政区划的名字、来给自己市内的道路来命名,也肯定不会放弃、有机会的话都会一直去取一些“富有时代色彩、代表文明方向”的好名字。
并且,也不要忘了,因着我们许多出身农业社区、意识陈旧官员对血缘的顽强偏好,我们有许多的道路,经常也不幸被取成了“农村村庄名字”那种模样,就让人感到非常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