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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工地定位管理哪家好,蚌埠施工队

作者:hacker | 分类:网络攻防 | 浏览:147 | 日期:2023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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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安徽省蚌埠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以下资料均来自互联网

索 引 号:CA102010602200803003 内容分类: 本级文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08-03-17

名称: 蚌埠市规划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关 键 词:

蚌埠市规划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蚌埠市规划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之一章 规划审批分类、办理时限及审批依据

之一节 规划审批的分类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第二节 规划审批的办理时限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同意的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或作出不予核发的决定。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同意的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同意的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同意的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说明:

1、规划审批应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毕,报审中需上报上级机关批准或需经过专家评审和规划公示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规划部门应当将上述内容书面告知申请人。

2、为加快规划审批效率,对部分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可实行同时报建、并联审批方式,其办理时限相应调整为15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

(3)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第三节 规划审批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四、《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五、《安徽省城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六、《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

七、《蚌埠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八、《蚌埠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九、与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 规划审批受理的范围、受理的条件

之一节 规划审批受理的范围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除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 *** 的以外,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新建项目需要征用、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1、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单位内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整;

3、不需要申请用地的管线、道路工程;

4、规划部门认为其它需要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

1、新建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5、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 *** )合同》的。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1、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单位内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整;

3、规划部门认为其它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

(二)单体设计方案

1、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2、原有建筑改造需改变建筑造型和建筑立面的项目;

3、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路、铁路、河渠、港口、机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

4、各类杆、管线工程;

5、规划部门认为其它需要编制设计方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

1、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2、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路、铁路、河渠、港口、机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

3、各类杆、管线工程;

4、防震、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工程;公园、雕塑、风景区、公共绿地等绿化美化工程。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规划部门批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

第二节 规划审批受理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人申报的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申请人具有土地使用权或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城市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出让的土地。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文件。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1、已取得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

2、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

(二)单体设计方案

1、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已获批准;

2、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已获得建设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市政道路、桥梁、杆管线工程等除外);

2、已取得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单体设计方案批准文件。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已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完毕。

第三章 规划审批的申报材料和办结材料

之一节 规划审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蚌埠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有关计划文件1份(大型建设项目应有相应设计资质部门做出的可行性研究(选址报告书);

3、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无1/500或1/1000地形图的地区可提供1/2000地形图),并在其中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标明选址意向用地范围;

4、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一份;

5、需要使用其它单位土地的,须加送土地相关证明一份(原件);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本办法所称的大型项目是指建设规模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城市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对城市发展影响较大的工业或仓储项目。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1、《蚌埠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国家有规定的工程为必须);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及附图

(1)持有与拟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一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的;

(2)经营性用地土地管理部门拟招标、挂牌、拍卖的;

(3)非经营性用地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

(4)涉及土地使用权属共有的,须加送土地权属共有人的同意证明(原件);

4、1/500或1/1000实测地形图1份和电子文件,并在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建项目基地用地边界;

5、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经营性用地

(1) 《蚌埠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 土地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一份;

(3) 已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4) 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并电子文件;

(5)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非经营性用地

(1)《蚌埠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 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计划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 有关用地协议并现状土地权属证明(市政类杆管线工程除外);

(4)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 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及审核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

(6) 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1000实测地形图1份并电子文件;

(7)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1、《蚌埠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1份;

2、已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3、设计方案文件2套并电子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项目所在位置的1:500或1:1000实测地形图1份并电子文件;

6、复审方案应附上次方案审查意见;

7、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单体设计方案

1、《蚌埠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1份;

2、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3、设计方案文件2套并电子文件;

4、项目所在位置的1:500或1:1000实测地形图1份并电子文件;

5、复审方案应附上次方案审查意见;

6、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注:需提交设计方案评审的项目方案报审

(一)下列项目需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

1、建设规模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

2、城市重要地段的规划方案;

3、对城市发展影响较大的工业(仓储)用地规划方案(对城市环境、功能有影响的3公顷以上,对城市布局有影响的10公顷以上)项目;

4、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沿主干道1万平方米及以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二)需要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报市规划技术服务部核算经济技术指标并举行专家评审会,建设单位将按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后的设计方案并专家评审意见一起报规划局批准。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蚌埠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设计方案;

3、土地、房产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4、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或市政工程设计出图章的施工图1套;

5、有关规费缴纳凭证;

6、有初步设计阶段,应附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

7、属危房翻建的须加送危房鉴定报告(原件);

8、房屋加层的须加送抗震和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9、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1、《蚌埠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4、消防竣工验收报告;

5、《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申请规划审批所需的材料除地形图和特别说明的以外,均可报送复印件(复印件须经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原件无误并加盖印章)。上述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应按A4规格(图纸按A3规格)装订成册;

2、本办法中所指的实测地形图均指蚌埠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晒印,复印件无效;

3、本办法中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设施、城市公用照明设施和城市广场、公用停车场、路名牌、规划道路红线内的空地及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

4、本办法中所称的经营性土地是指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土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非经营性土地指除以上用途土地以外的各类土地;

5、涉及上述审批内容调整的须另附原批准文件和说明调整理由的报告,重大调整须附相应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

第二节 规划审批办结领取的材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

2、盖有“蚌埠市城市规划局业务专用章”的核定选址范围红线图一份;

3、盖有“蚌埠市城市规划局业务专用章”的测绘工作联系单;

4、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二、规划设计条件

1、加盖“蚌埠市规划局业务专用章”的《蚌埠市城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一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件一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1、加盖“蚌埠市城市规划局业务专用章”的《蚌埠市城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书》一份;

2、盖有“蚌埠市城市规划局业务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方案图一套;

3、经审核不同意或有重大修改的,予以书面答复。

(二)单体设计方案

1、加盖“蚌埠市城市规划局业务专用章”的《蚌埠市规划局单体设计方案通知书》一份;

2、盖有“蚌埠市城市规划局业务专用章”的单体设计方案图一套;

3、经审核不同意或有重大修改的,予以书面答复。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一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一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第四章 规划审批的办理流程和审批内容

之一节 规划审批的办理流程

一、窗口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对项目类型不符合受理范围或申报材料不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将报建材料退还申请人,并将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备的申请,必须即时受理,填写并打印《蚌埠市城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表》和《报建回执单》,将《报建回执单》交与报建人作为领取项目办结资料的凭证,并按业务分工将申报项目资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图件)分发到各个业务科室。同时在规划局办公 *** 上将相关电子文档传送至具体经办科室,并登记在册。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科室(分局)办理

1、经办科室(分局)负责人负责将项目下发至具体经办人,具体经办人对收到的项目材料进行清点、签收,若申请人提交的项目材料不全、缺乏真实性、有效性或缺少并列审批材料,则应将所需要补交或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图纸、电子文档资料在一个工作日内经请示科室(分局)负责人后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待所需材料、文件、图纸、电子文档资料齐备、真实、有效后再进行办理;

2、经办人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打印并填写《蚌埠市城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表》。了解申请人的建设要求,并对项目实施现场踏勘,熟悉拟建建设项目的周围建筑、道路、市政及环境等情况。

3、经办人按照审批标准与依据,提出初审意见,绘制附图,签署姓名后报科室(分局)负责人复核;

4、科室(分局)负责人对经办人上报项目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签署复核意见和姓名,并将项目的所有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送至总规划师处审核;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总规划师审核

总规划师对处室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和姓名,并由工作人员将项目的所有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送至局长(分管副局长)处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四、局长(分管副局长)审批签发

局长(分管副局长)对项目进行审批,签发审定意见,并由工作人员将项目的所有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送至经办科室。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经办科室 *** 审批文件

经办科室(各规划分局报送的项目由业务对口科室)具体经办人根据局领导签发的意见 *** 批准文件,由工作人员送达窗口(分局),并将所有审批文件和材料(法律文书和相关图件)整理移交局档案室。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窗口发件、档案存档

窗口(分局)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送审批办结材料。

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复核档案资料,按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存档。

说明:

1、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城综合开发区和淮上区规划项目申报分别在市城市规划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新城综合开发区分局和淮上区分局受理,其它规划项目申报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受理;

2、对通过交换收到的文件局办公室应按文件内容对文件进行分类,属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的转交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照申报要求通知报建单位备齐申报材料后立案,其它文件由局办公室报送局长签发至相关科室(分局)按行政公文要求办理。

第二节 规划审批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用地性质及四至范围;

2、建设内容和主要功能;

3、地段内及周边城市道路控制条件及相关的河道、绿地、铁路和高压走廊等信息;

4、其它要求。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1、规划用地的性质和四至范围;

2、用地建设强度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退让、建筑限高等);

3、市政及公用配套要求;

4、其它要求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用地性质及四至范围;

2、建设内容和主要功能;

3、地段内及周边城市道路控制条件及相关的河道、绿地、铁路和高压走廊等信息;

4、其它要求。

四、建设工程计方案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1、 规划总平面图

2、 规划建筑定位图

3、 规划建筑市政管线图

4、 规划建筑竖向设计图

(二)单体设计方案

1、 建筑的性质、规模、位置、标高、高度等;

2、 建筑的色彩、风格和形式;

3、 其它要求。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项目施工图是否符合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和单体设计方案;

2、建筑性质(住宅、商业、办公、厂房、仓库、商办、商住、市政用房等)、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地下、商业、住宅等)、层数(地上、地下),阳台面积另计、是否开发项目、建筑基地面积、建筑层数(地上、地下);

3、定位条件:

(1)建筑主墙轴线(外墙线)与城市道路、河道中心线的关系;

(2)建筑主墙轴线(外墙线)与用地边界或周边已建建筑的几何关系;

(3)建筑主要轴线焦点坐标或与现状参照物的几何关系;

4、建筑±0.00的标高、建筑自身尺寸;

5、勘测院放线,施工前报验灰线;

6、其他要求。

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条件、批准的规划建设方案图及审批意见、相关部门意见。

蚌埠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交通信号、视频监控、路灯、广播电视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用于集中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线、军事专用管线、输油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等建设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统筹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共享、安全运行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 *** 负责地下管线的统筹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信息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财政、应急管理、公安、交通、人防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

市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做好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地下管线建设的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各区人民 *** 应当明确相应管理机构,负责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第六条 地下管线产权或者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线单位”)对所属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负责,应当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保持管线设施完好、安全;地下管线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第七条 鼓励地下管线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升地下管线质量,延长地下管线使用年限。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毁、侵占、偷盗、破坏地下管线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对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九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与地下空间、道路交通、轨道交通、人民防空等规划相衔接。

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地下管线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 *** 批准。第十条 地下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沿道路建设地下管线,走向应当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避免干扰交叉;

(二)除特殊规定外,同类地下管线应当合并建设,架空线路应当进入地下;

(三)新建地下管线避让已建成的地下管线,临时地下管线避让永久地下管线,非主要地下管线避让主要地下管线,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压力管道避让重力管道,可弯曲的管道避让不宜弯曲的管道;

(四)新建地下管线不得擅自穿越、切割城市规划用地;

(五)临城市道路的建筑,其专用地下管线不得占压道路规划红线。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程序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道路工程同步办理。第十二条 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取得相关区域的既有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后进行工程设计;未取得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不得组织工程设计和施工。

既有地下管线分布复杂或者现状资料不符合地下管线现状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探测。探测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三条 从事地下管线规划编制和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按照规划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设计。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规划定位放线,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验线,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十五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核实。未经核实或者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六条 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管线单位,根据城市地下管线的专项规划和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定期将年度建设计划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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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工地有什么用?主要是做什么的?求告知!

2017年起,“智慧工地”逐步进入政策视野,此前则多为建筑施工企业出于自身需求开展的创新应用。尤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印发后,“智慧工地”的应用价值及现实意义渐成共识。

当前,针对“智慧工地”的顶层设计尚未明确,各地关于“智慧工地”的概念界定和路径设计也各有千秋。综合多地文件,可以将“智慧工地”理解为基于信息技术,围绕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建立支撑现场管理、互联协同、智能决策、数据共享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技术与现场管理深度融合的新型施工管控模式。

要而言之,“智慧工地”旨在为工程施工项目装上“智慧大脑”,通过采集、集成和应用建筑施工数据,实现对于施工现场的信息化监管。

1、信息采集:打破“信息孤岛”

施工现场散落着类别多、数量大的信息,涉及 *** 监管部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和材料供应商等诸多主体,需服务于质量、安全、成本、工期等控制需要。

为改变传统工地中信息重复采集、信息交叉上报、信息冗余严重、信息更新滞后的信息管理现状,“智慧工地”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传感器等先进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数据获取的准确性、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致力于满足项目管理者对现场作业过程所需数据的及时获取、共享和沟通。

针对现场管理中较为突出的“信息孤岛”现象(表现为功能上不关联互助、信息不共享互换、信息与业务流程和应用相互脱节),“智慧工地”着力打破信息之间的互联互通障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交互关系,既在“信息孤岛”间架设桥梁、实现大数据融合,也为破除“信息壁垒”、填平孤岛重建奠定基础。

响应《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针对施工类企业提出的“建立基于BIM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号召,各地也要求逐步推进BIM技术,以降低信息在各环节传递过程中的衰减,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共享。

2、系统集成:汇集多元力量

在优化信息采集的基础上,“智慧工地”还需将软件、硬件、技术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统一协调的系统之中,使信息达到充分共享,在此基础上可以对施工现场的人、机、料、法、环等资源进行集中管理。

针对市场上施工现场管理信息系统多而杂的近况,“智慧工地”通过完善并集成项目管理、劳务管理、物资材料管理等系统,将施工现场所应用的各类小而精(杂)的专业化系统集成整合为各功能模块集成统一的系统平台。如《重庆市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智慧工地应具备人员实名制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建材质量监管、工资专用账户管理6项元素,江苏省《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智慧工地应涵盖现场应用、集成监管、决策分析、数据中心和行业监管等五个方面内容。

与此同时,“智慧工地”还有意提高BIM、LBS、VR、AR等技术应用软件和系统的集成程度,一方面提高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解决市场存在的软硬件集成难、系统选型难等问题。

3、数据应用:升级项目管理

信息的采集和系统的集成都是为了发挥大数据智能化对提升施工项目管理效能的价值。在前两步骤的基础上,“智慧工地”得以在数据应用环节发挥巨大潜能:“了解”工地的过去,“清楚”工地的现状,“预知”工地的未来。

对于各方建设主体而言,“智慧工地”有利于施工精细化管控的实现:通过集中获取、传递、处理、再生与利用项目信息,应用人员安全管理、施工进度监督、车辆未冲洗抓拍、现场设备监控等功能,能够提高施工现场决策能力和管理效率,助力项目管理“耳聪目明”,长远来看对于项目管理各方而言也是降低施工成本的创新选择。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一方面可通过“智慧工地”优化对于施工项目的微观管理,如《成都市智慧工地线上巡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含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管项目智慧工地线上巡查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和处理巡查问题;另一方面可应用“智慧工地”更好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落实“现场优秀、市场优选”原则,在建筑企业中普及“以现场促市场、以市场保现场”观念,优化对于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

“智慧工地”是建筑业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细化的有效载体,也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其应用能够提升行业监管和企业综合管理能力、驱动建筑企业智能化变革、引领项目全过程升级。当然,其推广还需以智能技术与智能设备的普及使用为出发点,政策支持、措施保障、督导监管加以辅助。

蚌埠哪家装饰公司好

我个人觉得蚌埠星月装饰有限公司不错,价格实惠,老板自己天天去工地干活,而且我家装完很久了,有事找他立马就来了,家具家电寄过去都是他帮我去收。小老板九零后做人做事实在

目前哪家的智慧工地的技术比较好?

联合智为蚌埠工地定位管理哪家好的智慧工地技术过硬。

蚌埠工地定位管理哪家好,在技术方面

联合智为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蚌埠工地定位管理哪家好,坐落于科创企业云集的长沙高新区,荣获“2021年湖南互联网企业50强”称号。以技术为引擎,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它拥有1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3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蚌埠工地定位管理哪家好;荣获“华为鲲鹏技术认证”、“CMMI3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联合智为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编制,助力智慧工地行业标准化建设,是《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主编单位;

二,在平台方面

联筑达·智慧工地企业级监管平台, 基于AIoT、5G、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领先技术开发,依托丰富多样的智慧工地硬件设备,紧密围绕人、机、料、法、环五大质量管理要素,为建筑集团及分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建筑项目数字化监管解决方案。它可以进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环境监测管理、安全施工管理、质量及能耗管理。

下面详细介绍安全施工管理中智慧工地AI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三,具体案例——智慧工地AI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AI视频安全监控系统通过给施工现场安装的各类摄像头提供AI算法,有效分析工地现场的视频图像数据,快速智能识别工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发出警告,有助于提高工地人员、环境、设备、物料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为建筑施工安全保驾护航。

首先,AI智能识别技术能有效防止因人工监督疏忽造成的意外事故,避免潜在安全事故,提高监管效率。

其次,全天24小时多点位监控,真实反映现场施工实况,满足不同工地应用场景的人员安全、财产安全的管理需求。

此外,实时监控,动态易查,危险情况一键告警,实现管控集中处理,适应企业、项目多级管理。

最后,可联动智能广播,系统识别到安全隐患后通过工地广播自动喊话告警,化被动”监督“为主动”监控“。

联合智为智慧工地AI视频安全监控系统,百度下是工地的“智慧之眼”,作为工地安全管理强有力的辅助工具,可以弥补人工监管的不足,对施工现场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状态进行全方位智能监管,发现异常之一时间预警提醒,防患于未然,助力工地安全生产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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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游客 2023-04-02 · 回复该评论
送土地权属共有人的同意证明(原件);4、1/500或1/1000实测地形图1份和电子文件,并在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建项目基地用地边界;5、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建设用地规划

访客 游客 2023-04-02 · 回复该评论
义渐成共识。当前,针对“智慧工地”的顶层设计尚未明确,各地关于“智慧工地”的概念界定和路径设计也各有千秋。综合多地文件,可以将“智慧工地”理解为基于信息技术,围绕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建立支撑现场管理、互联协同、智能决策、数据共享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技术与现场管理深度融

访客 游客 2023-04-02 · 回复该评论
标准与依据,提出初审意见,绘制附图,签署姓名后报科室(分局)负责人复核;4、科室(分局)负责人对经办人上报项目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签署复核意见和姓名,并将项目的

访客 游客 2023-04-02 · 回复该评论
成共识。当前,针对“智慧工地”的顶层设计尚未明确,各地关于“智慧工地”的概念界定和路径设计也各有千秋。综合多地文件,可以将“智慧工地”理解为基于信息技术,围绕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建立支撑现场管理、互联协同、智能决策、数据共享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技术与现场管理深

访客 游客 2023-04-02 · 回复该评论
地行业标准化建设,是《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主编单位; 二,在平台方面 联筑达·智慧工地企业级监管平台, 基于AIoT、5G、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领先技术开发,依托丰富多样的智慧工地硬件设备,紧密围绕人、机、料、法、环五大质量管理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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