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了想找人再回去,被开除又被叫回去上班
作者:hacker | 分类:网络黑客 | 浏览:118 | 日期:2023年01月14日目录:
- 1、自己干的不好被辞退了但又想回去怎么办
- 2、被公司开除还能再回去吗
- 3、被辞退了怎么重新回去?
- 4、被供电局开除,可不可以找人重新进去,可不可以找人关系不被开除?
- 5、被公司辞掉了,还想回去工作,怎么办,挺喜欢这项工作的?
自己干的不好被辞退了但又想回去怎么办
劳动者自己干被开除了想找人再回去的不好被辞退被开除了想找人再回去了但又想回去被开除了想找人再回去,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如果仲裁委裁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举行履行劳动合同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被开除了想找人再回去: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更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被公司开除还能再回去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想要返回原用人单位上班的,劳动者可以联系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表达想返回上班的愿望,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劳动者可以重新办理入职手续,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者劝退,通常说明劳动者在职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通常不会接受劳动者的重新入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被辞退了怎么重新回去?
如果被用人单位依法辞退,那劳动者就不能再回去上班了,除非单位同意,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口头辞退,且没有法定理由,建议劳动者继续上班,以免单位以此为借口称劳动者旷工而解除合同。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辞退和正常辞退。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辞退职工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8、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辞退员工,相关情况是需要适用法律规定的,对于随着辞退员工的行为是需要进行赔偿处理的,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劳动仲裁管理部门来进行仲裁处理,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来认定。
被供电局开除,可不可以找人重新进去,可不可以找人关系不被开除?
被供电局开除,找人重新进去的难度比较大,因为既然开除,说明情况很严重。
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用工和被用工,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员工选择单位,单位也选择员工,彼此是双向选择,也是平等的。
因此,当事人离职后,再次选择原单位,需要单位能够接纳,一经接纳,双方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被公司辞掉了,还想回去工作,怎么办,挺喜欢这项工作的?
如果喜欢这个工作,就找找关系再回去工作;如果能够再回去工作,就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只有努力做出成绩才能不被辞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