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代持股份没有协议,合伙人代持股协议
作者:hacker | 分类:网络黑客 | 浏览:112 | 日期:2022年11月17日目录:
- 1、帮人代持有限公司股份及法人代表,没签代持协议
- 2、公司给员工代持股份,没有合同,没有收据,公司上市后这个股份员工有权买卖吗?
- 3、股票代持需要签什么协议
- 4、公司不签协议强制将员工的股被人代持,合法吗?
- 5、股权代持没签协议是否合法
- 6、替别人代持股权成90%大股东,但不是法人,有风险吗?
帮人代持有限公司股份及法人代表,没签代持协议
代持本身就是非法找人代持股份没有协议的找人代持股份没有协议,签不签都该找人代持股份没有协议你承担责任找人代持股份没有协议的哈。
公司给员工代持股份,没有合同,没有收据,公司上市后这个股份员工有权买卖吗?
没有权利 买卖,
现在,干什么都是要讲证据 ,
你持有公司的股份 ,一没合同 ,二没收据 ,就没有办法证明你是这个公司的股东 ,所以你没有权利买卖这个股份 。
股票代持需要签什么协议
当投资人对企业进行投资之后如果不愿意进行持股的情况下可以与他人约定代为持股,此时就需要签订一份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要点:
一、只要不违反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属有效协议,并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因而,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有两个:一是需要保证股份代持协议是有效协议,否则,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依据该协议来确定自己实际出资人的地位,也无法通过该协议来主张权利。二是在该协议有效的条件下,就会成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因而关系重大,合同条款应该慎重斟酌、不可草率行事。
二、实际出资人如果想成为表里如一的股东,还应该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才?行。由此规定,可以看出更高法院的逻辑脉络: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只能通过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经过名义股东来实现,有限公司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特性,因而,实际出资人如果想转正成为名实相符的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便是前提条件。这和公司法关于公司股权向本公司股权以外的其他人 *** 的规定是一致的,看来,要是实际出资人不能得到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想转正还转不了。
三、如果名义股东对其所代持的股份进行处置( *** 、质押等等),那么,如果第三方属于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相对方的情形,那么,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以该处置行为未经其同意为由(他才是股份的真正主人之类的缘由)主张该等行为无效,而只能通过双方合同来要求名义股东赔偿损失。
以上几点就是关于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的内容介绍,生活中,很多人都缺乏法律意识,在自己合法权益被他人侵犯的时候没有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解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签协议强制将员工的股被人代持,合法吗?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肯定是不合法的。直接去法院起诉应该就可以要回自己的股份。
股权代持没签协议是否合法
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找人代持股份没有协议,根据有关规定找人代持股份没有协议,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找人代持股份没有协议,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找人代持股份没有协议,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找人代持股份没有协议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替别人代持股权成90%大股东,但不是法人,有风险吗?
代持股权90%,作为显名股东,不是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不会有风险的。但特殊类型公司,比如带资质的公司,会有一定风险。
之一、代持股权会有哪些风险?
01、民事责任。我们都知道,作为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责任也就到顶了,不会再产生额外产生经济、民事责任。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现在公司注册资本普遍采用认缴制。也就是说,公司成立后,股东出资责任普遍都没有到位。一旦公司对外负债,股东出资又没有到位,那这个责任自然就是股东承担。
直白点的说法就是别人让你去挂名当股东,占股90%,假如注册资金100万,公司成立后,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到位,只是认缴出资。后来公司对外负了债务,公司又没有偿债能力,债权人就会要求股东承担责任,这个时候你面临的风险就是承担90万以内的债务责任。
02、行政责任。如果公司违规经营,触犯了行政管理法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之类的,相应的股东或法人代表就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罚款、警告、行政拘留之类的。
同时,这些处罚记录会在工商系统中查询到,影响你本人的信用记录,影响你以后开办自己的公司。
03、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经营活动触犯了刑法,挂名股东肯定是首先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你们开了家 科技 公司,帮别人开发了 游戏 软件,而这个 游戏 软件又是涉赌博的,那么你作为挂名股东就是单位犯罪的责任人,会受到刑事处罚,比如拘役、罚金、有期徒刑都有可能。
第二、一般代持哪些公司股权容易爆发风险?
正常经营的公司一般都是不会有风险的,实际经营者为人、公司经营业态和公司资质是很关键的。
01、出资不到位的公司。出资不到位,去帮别人代持股权,等于就是帮别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道理是一样的,风险也是一样的。
02、违法经营的公司。开公司就是为了开展违法业务,获取灰色收入,比如开家 科技 公司,帮人开发赌博软件,那基本就不是代持股权那么简单,其实就是共同犯罪了。
03、带资质的公司。很多带资质的公司都是需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挂名股东,比如评估公司,需要3年以上证书的估价师挂名股东才行,实际投资是别人。如果评估失实,虚假评估,首先承担责任的就是股东估价师,意味着估价师的执业资格证保不住了。
04、老赖开的公司或不诚信的实际控制人开的公司。这就是投资人选择问题,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是老赖、不诚信的人,你去帮他代持股权,不是明摆着羊入虎口吗?
第三、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绝对规避风险的办法是有限的,只有不代持股权才能绝对控制风险,一旦代持股权,风险只能尽量降低,而不能绝对控制。
01、签署代持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各类责任的承担,出现各类责任的赔偿办法。
不要小看这个代持股协议,有时候会救命!特别是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只是挂个名字的股东,平时还对公司业务一无所知的那种,有这个协议在,出现刑事责任时,分情况不同,多数时候都是可以免责的。
而出现民事赔偿责任时,代持股协议又能成为挂名股东追偿实际投资人的依据,还是蛮重要的。
02、缴纳保证金。还是回到注册资金100万的例子,代持股90%,民事赔偿责任的限额就是90万,因此,如果你老是担心,可以让实际投资人缴纳90万保证金到你这里,至少民事赔偿责任就全部免除了。
03、避开高风险类型的公司。如果是上面说的风险比较高的类型的公司,就不要去代持股权了,尤其还是代持90%股权。如果只是一般的贸易公司,餐饮企业,代持股的风险就很小。
最后、小菜建言
不管是挂名股东,还是实际控制人,大家相互走到一起,就是缘分,也是信任。公司本质上是“资合”+“人合”,也就是资金和信任的结合。只有知根知底,值得信任的人才值得去挂名,基于利益去挂名的,风险性都是比较大的。
股权代持指的是实际出资股东与代持人约定,由代持人在公司章程中体现而不参与实际出资的形式。 代持人实际是“傀儡”,一般不参与公司政策的制定,也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仅仅是实际出资股东的 *** 人。
代持人代持的股份可以是一个实际股东的股份,也可以是N个实际股东的股份。 比如你在公司章程中查询到A持有某公司股份80%,那么A可能代持的是B80%的股份,也可能是B+C+D三人或者N个人所有的股份。如果代持的是多人股份,可以私下签署协议明确每个人实际所持有的股份。
1.认缴出资制度
我们都知道现在成立公司都是认缴制,公司成立之初并不需要实际出资,而是约定出资期限,比如约定10年后出资,那么2030年1月4号之前把出资款缴齐就行。
如果在实际出资之前公司发生经营风险,欠下了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公司的资产偿还债务,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债怎么办?这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还债务,因为股东欠了公司的实缴注册资金,而公司欠了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当然可以要求股东代偿债务。遇到这种情况,作为代持人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有人会说,我作为代持人可以私下与实际股东签署协议啊,可以签合同规定我仅仅是代持人,不承担责任也不参与分红不行吗? 可以明确一点的是,私下协议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对抗公司法,因此代持人仍然有承担债务的义务。
2.银行风险
公司高层管理者、股东、法人等在公司经营时都承担着法律风险和债务风险。打个比方说:假如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借了一笔款,这笔款并没有要求股东签署个人担保,但是不要以为作为股东对这笔贷款没有任何风险。如果贷款发生损失,银行依然可能将股东接入黑名单,这里的黑名单不是指个人征信黑名单,而是放款银行自己的内部系统(不与其他银行系统联网)。如果股东以后再以个人名义向这家银行申请贷款,那么这家银行会以你在银行黑名单为由拒绝发放贷款。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见解, 注意这仅仅是你作为代持人不签个人担保、不参与公司决策、不参与公司经营、不在股东大会投票,尽力规避自己的风险而还会存在的风险点。如果你作为代持人又履行了实际股东履行的责任,那你的风险等同于实际股东。
被代持的股东之所以要找人代持股份基本都是迫不得已的,一是可能身份特殊,二是已经已经背上了巨额债务或者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所以代持人的风险还是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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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股东是有权益和责任的统一体,当公司出现经营风险或者出重大事故时,那时你就哭吧!
肯定有风险的。
代持股权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名义股东,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 *** 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
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只能在协议双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可知, 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会有一定风险
代持有风险。如不能证明代持,即承担全责。如可证明,承担联带责任。
这个法律问题要具体分析!建议面谈吧
有。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