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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购房查多少人,查人查房政策

作者:hacker | 分类:黑客教程 | 浏览:200 | 日期: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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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查购房资格!直指“代持炒房”“违规资金炒房”

1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表示,要严格审查购房人资格、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其中包括违规者三年内禁止购房。

严格审查购房人资格

《通知》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会同有关商业银行严格审查购房人资格。包括三个方面:一,购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二,购房人的社会保险或个税清单材料;三,购房人的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以及近一年及以上的银行流水单。

对偿债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合理评估风险,采取劝退等方式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等违规行为的购房人,应当拒绝接受其购房申请,并及时报告辖区住房建设部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次政策明确购房资格审查的导向,体现了继续落实限购政策、防范钻政策漏洞的调控思路。他表示,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购房款来源”成为很重要的审查内容,这有助于防范各类违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此前深圳出现的“代持购房”,即各类其他来源的购房款参与炒房,严管此类资金,有助于减少投资投机炒房现象。另一方面,这也使得合规资金的购房空间会更大。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也表示,此举是针对深圳部分群体以“代持”的方式获取购房资质行为的举措。

“但是,政策的实际效果依然取决于执行的力度。”许小乐表示,尽管房企和经纪机构对买方的购房资格应承担告知义务和初步审查义务,但只能以买方自行提供的依据为限,房企和经纪机构对于层出不穷的造假行为缺乏专业的审查能力,同时其执行的法律依据也不充分。

对此,许小乐认为, *** 监管部门需要担负起资格审核主体职责,银行要担负起对贷款人资格的审核义务。最重要的是建立公开透明的资格信息联合审核平台,让 *** 、银行、房企、经纪机构以及买卖主体能够无差别共享信息,从根本上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违规者三年内禁止购房

《通知》表示,要严厉打击违规行为。首先,购房人应当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及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购房人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购商品住房。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购房人或者相关责任人,住房建设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停止相关人员使用我市“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及合同网签系统三年;二,停止相关人员在我市购买、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三年;已在公共住房轮候名单内的,取消其轮候资格;三,停止相关人员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三年;四,将相关失信行为推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五,对于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通知》还表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教唆、诱导、协助购房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骗取购房资格,或者为违规申请购买住房的当事人提供服务和便利。违反前述规定的,由住房建设等部门依法查处。

“此类惩罚措施,使得各类购房资格造假的成本增大。”严跃进表示,如果违反规定购房,在后续三年房屋认筹登记与合同签约方面,是不具备资格的,这也就相当于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购房。而且违规购房后,保障房的租赁以及公积金的使用都会面临管制,属于管控比较严厉的政策。

加强购房意向登记

该《通知》表示要加强购房意向登记管理。即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登录“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所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认购环节提供的书面材料一致。去年以来,深圳市已经有多个新房项目需要在深圳市的官方APP“i深圳”上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冻结进入公证摇号控制范围购房人的认筹金,且认筹金必须冻结在购房人的本人账户内。未成功选房的,认筹金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冻。同时,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示范文本对本企业使用的《认购书》进行修改完善,可将违反诚信原则、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弄虚作假等行为列为违约事项;属于违法行为的,由住房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此外,该《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在销售现场及经营场所公示有关政策文件,及时向购房人履行告知义务,解答居民家庭对购房资格提出的政策疑问。

重拳整治!全国各地出台房地产严查方案,涉及郑州、深圳……

3月29日,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布了《郑州市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和评估公司进行检查。

其中对开发企业的检查不少于在售项目的50%,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少于备案的10%(不包括随机抽查的未备案经纪机构),租赁企业不少于20%,估价机构不少于备案的30%。

方案明确,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整治

经纪机构

中介公司强行保管交易双方定金及购房款的。

未按要求进行备案,违规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

房产交易过程中违规克扣保证金、定金和房屋产权证明的;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为达交易目的,采取不正当手段为购房人伪造购房资料购房的;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的;

代收代管甚至非法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服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也未向委托人事先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规收取除佣金之外费用的;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房地产经纪人员或经纪人协理签名的等。

开发企业

开发企业为达卖房目的,采取不正当手段为购房人伪造购房资料购房的;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

取得预售许可后不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的;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的;

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

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或另设其他账户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存购房人房款的;

未取得资质证书,违规开发、经营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现场公示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全、格式不标准或不能反映动态情况的;

限制、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的等。

租赁企业

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 平台和转租住房10套以上的个人或单位,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

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无“住房租赁”内容的;

从事住房租赁托管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开业前未进行备案;

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的;

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模式骗取租客、房东财物的;

通过隐瞒、欺骗、强迫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贷”等。

估价机构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和在岗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是否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情况;

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各类经营证照、规章制度、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公示情况;

估价业务承揽和收费,估价业务合同签订情况;

估价档案建立和管理,办公场所与备案等级、工位匹配等情况;

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备案证书有关事项变更手续,信用公示信息发生变化不按规定及时变更的;

聘用在其他机构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在本机构执业,超出备案证书有效期仍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

评估机构是否对执业人员撰写的评估报告进行内部质量审核,评估报告是否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师本人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

以压价、支付回扣、签订低价收费或垄断协议、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恶意举报其他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损害行业声誉或其他机构利益的;

未经备案,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办事处开展估价业务等。

从今天起进入排查整治阶段,直至4月30日。 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领域存在的乱象和隐患,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改正的责令其现场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改正,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从5月8日至6月30日,进入巩固提高阶段 。按照标本兼治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出台相关措施,完善法规制度,确保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严查首付款

一、重磅消息,广州实施首付款实施审查新政

自3月17日开始,广州首付款实施审查新政,进一步严查购房首付来源,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具体包括:

1、提供首付款流水。 提审前,借款人家庭需提供首付款来源近半年流水;可以是活期存款,也可是理财余额、保险余额、支付宝余额、股票余额等。

2、对于半年前已持有80%首付资金的可直接认定具备资质;对于部分首付款为近半年内转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3、对于直系亲属转入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近半年流水;若亲属半年前已持有可直接认定;若断续存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4、对于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5、提交放款合规环节,需再次核实借款人家庭征信,如有新增消费类贷款或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需提前结清后方可发放。

可以说,这一次审核可谓是史无前例的,对于买房人的影响是非常大,假流水,假证明,借贷都将被通通堵死, 可以总结以下两方面:

1、严查首付款流水。

申请个人房贷必须提供首付款支付账户近6个月的流水,已申请但尚未放款的客户都必须补充提供。

首付款来源必须是家庭自有的、或者是直系亲属自有的,禁止各种借贷资金被用于首付款。

这就意味着兄弟姐妹或亲朋好友转入的大额资金,也不能视为合规的首付款来源。

如果首付款是半年内转入的,需解释资金来源,父母等直系亲属转入的,也要提供半年流水证明以证明是其自有资金。

2、民间借贷、经营贷、消费贷尚未结清,都会影响首贷

为了防止经营贷或消费贷流入楼市,对于申请借款人名下如果有经营贷或消费贷,且尚未结清的,房贷则不批。

此外,征信存在问题、或存在异常流水也会导致贷款审批被拒绝。

二、上海、北京、深圳等多地都出手严查房贷

近期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经营贷进行史上最严的大面积排查,从源头上避免经营贷资金变相流入楼市。

事实上不仅是广州,上海、北京、深圳等多地都出手严查房贷。

北京:防范挪用个人经营贷进入房市 对协助客户造假的员工从严问责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3月19日向各会员银行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工作的倡议书》。

《倡议书》主要从完善贷款合同约束惩戒条款、规范中介机构管理、防范舆情声誉风险和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等方面向会员银行提出倡议,旨在坚决落实和维护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防范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以及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深圳:贷款造假停止买房,查出1771亿经营贷

要求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予以及时查处。

处理措施包括停止使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及合同网签系统、停止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取消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轮候资格、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3月18日,深圳银保监局、央行深圳中心支行两家监管机构,联合通报了辖内经营贷违规炒房的排查结果。根据通报,2020年4月以来,监管共对辖内中资商业银行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进行了全面排查,上述被收回的贷款共21笔,就是在排查中发现的。

上海: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

上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杭州:明确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杭州市,明确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

西安:不得以“信用贷”“消费贷”等方式支付购房首付

3月16日,西安市住建局下发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遵守金融信贷政策,不得诱导、协助购房人以“信用贷”“消费贷”等方式支付首付;不得提供垫资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购房意向登记信息核验时,要严格核查首付存款证明。

三、安徽银保监局发布!加强房贷管理!

今年2月初,安徽银保监局就曾召开会议,严控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并提高了个人贷款的难度!

主要内容为:

1、集中度超过40%的,个人房贷超过30%的,要控制贷款规模增长;

2、个人住房贷款只能对主体结构已经封顶的项目发放按揭贷款;

3、严禁消费贷、经营贷(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4、各银行机构立即开展合规自查,房地产信贷管理情况。

这一政策对购房者有何影响?

①首先,如果你的资金都是通过自己工资收入、理财收入来的。那么,就没多大影响。无非就是贷款的时候,提交的资料会较多,麻烦一点。

②如果你的首付款资金有部分需要从亲朋处借来,那就可能至少提前半年准备了。

③贷款之前和放款之前,尽量别用消费贷、大额信用卡分期等。

④不可再利用信用贷、消费贷等渠道获取购房首付资金。

深圳出台八条措施严查购房资格 造假者3年内禁买房

23日晚严查购房查多少人,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严查购房查多少人,提出八项楼市调控措施。措施的核心聚焦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查购房查多少人,加强购房人资格审查方面,包括严查购房查多少人:启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登录该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并要求所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认购环节提供的书面材料一致;对弄虚作假者,将被停止使用该系统及合同网签系统三年;并被停止在深圳购买、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三年,取消公共住房轮候资格,停止公积金贷款资格三年;其失信行为也将被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在去年7·15深圳楼市新政出台之后,深圳楼市一度出现“代持”乱象。为堵住政策漏洞,深圳近期频打政策补丁,包括对7·15楼市新政在途交易问题、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问题、居民家庭住房登记问题等作出进一步明确,并于22日对12名购房人在申购时弄虚作假采取了惩戒措施。

此次出台的八项措施除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外,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冻结进入公证摇号控制范围购房人的认筹金,且认筹金必须冻结在购房人的本人账户内。未成功选房的,认筹金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冻;将违反诚信原则、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弄虚作假等行为列为《认购书》违约事项;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会同有关商业银行对购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或个税清单材料、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银行流水单等进行核查。

八项措施中还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教唆、诱导、协助购房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骗取购房资格,或者为违规申请购买住房的当事人提供服务和便利。违反规定的,由住建等部门依法查处。

对于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购商品住房的,除了将采取三年内禁止买房的处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还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业内人士认为,深圳近期频出政策打击炒房行为,体现了 *** 主管部门对于炒房乱象的零容忍,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十分精准,对于保护刚需打击炒房将起到重要作用。

无房户打新100%入围!深圳热盘开启超严资格审核

深圳楼市开启了严查征信时代。

热门新盘打新人数骤降

近日,深圳楼市大动作频频,但似乎都离不开一个词:严查。

在出手严查严堵假结婚联名买房后,深圳住建局紧接着对12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认购人开出罚单。1月23日,深圳再出狠招,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8条措施,包括加强购房意向登记管理,严格审查购房人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以及银行流水单资格信息等,违规将暂停使用网签系统3年。

深圳连续出招加强房地产调控,恰逢前海两大网红新盘——龙光前海天境花园和天健悦桂府准备入市,两个楼盘因为与周边二手房的价格存在倒挂,而且处于市场热炒的西部片区,所以备受市场关注。这时,龙光前海天境花园和天健悦桂府都通过i深圳APP,在线上进行资格审查和冻资,并双双公布诚意登记名册、进行摇号。

记者查阅发现,龙光前海天境花园此次推售房源住宅1003套,最终入围客户2857批。其中,更低社保个税入围月数达66个月。天健悦桂府入围客户1170批,其中无房1134批,有房36批,无房全部入围,此次推售房源住宅427套。从数据上看,市场打新的热度依旧很高,但相较于去年润玺一期的情况,这两个网红新盘的热度低了不少。数据显示,润玺一期推售1171套房源,吸引了15036批认筹人数,最终9687人参与公证摇号,更低社保入围月数51个月,中签率为12%。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前海的新盘中签率大幅提升,很大概率是这两个新盘对于认购资质的审核非常严苛。有参与此次前海新盘打新的购房者告诉记者,此次认筹审核非常严格。有购房者以“购房能力不足”、“还款能力不足”等理由被打回资料。而在罗湖区一处准备入市的新盘项目,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已经提前给之前来参观的客户进行提示,包括购房资格和银行流水等信息。

二手房市场也受冲击?

《通知》中指出深圳禁止造假者使用合同网签系统三年,不仅包括新房交易,还包括二手房所有交易。

“虽然目前严查购房款来源等措施还是针对新房市场,但买卖二手房的资料审查大趋势会越来越紧,我现在都会提示客户,银行流水一定要充足。”在深圳福田梅林片区,一位资深房产中介对记者说,“现在的二手房市场情况还是跟去年年底差不多,挂牌价都很高,诚心放卖的房源也不多,业主和购房者都在博弈,但我手上已经有客户选择观望,想看看这些监管措施对市场是否会带来影响。”

而在最近,“多家银行已停贷”的消息刷屏。对于个人购房者来说,银行收紧放贷规模,显然会增加申请房贷的难度。记者向中国银行等几家大型银行个贷经理询问,得到的回复是目前仍可以接单,只是放贷的时间不能确定。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地方银行,有个贷经理表示相对于国有大型银行,房贷的额度还是充足的,但资料审查会比之前严格。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周深圳二手房网签2571套(含自助网签),环比上涨29.3%。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认为,深圳刚刚对楼市政策进行“打补丁”,市场对此是否会出现大幅波动,仍需要观察。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表示,严查购房资格、银行流水等措施肯定会给楼市降降温,尤其是目前还是比较热闹的新房市场。“我认为这些严查措施同样会在二手房市场实施,所以预计住宅市场的购房热度有机会降下来,但由于深圳住宅的需求量还是很大,所以长远来看增加供应量才是治本的 ***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深圳房地产后续若仍有躁动行情,不排除有更严厉的调控措施出台。

严查购房人资金来源,违者3年禁购,会不会让房价降低?

说实话,虽然银行或者房地产公司要严查购房人的资金来源,违反的话可能会算年轻过,但是在我看来,这并不会导致房价降低。因为我本身也是从事房地产相关行业的,所以对得起中的一些东西,还是比较了解的。之所以这一次银行要对购房人的资金来源进行严查,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这些资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同时另一方面其实是为了保证在发放贷款的时候可以保证购房人是有一定资金来源的,在这样的前提下,可以保证减少出现坏账的几率。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银行的这种做法会不会导致房价的降低。

之一,房价的主要成本来源是哪些?

我们都知道,如果想要盖房子的话肯定是需要地皮的,首先是需要买地皮,在地皮之上要进行各种手续的办理,最后才是设计和建造工作。而在这个中间,地皮的价格是非常高的,大约能够占到现在房价的40%~50%。具体的做法还需要等待房地产企业的最后定价。毕竟有些地区在买地皮的时候,其实价格比较低,但是开发之后当地的价格已经开始飞速的上涨,所以在销售的时候房地产企业的利润还是比较大的。

第二,如何看待银行的做法?

在上面我也解释了,银行其实非常担心房地产企业跟一些中介合作,提供一些虚假的资金来源。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他们没有办法保证购房者的收入。也就相当于他们把所有的风险转嫁到了银行的身上。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自然是不愿意的,毕竟一旦购房者没有办法缴纳贷款的话,那么银行就不得不接受这剩下的烂摊子。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就会出现很多的坏账,所以银行这样的做法还是非常正确的。

第三,如何看待未来的房价?

从各种政策就可以看出,房价的确是已经稳定了下来,不会出现以前那样爆发式的增长,所以大家还是比较放心的。虽然现在很多人都认为自己周边的房价的确还是处于上涨周期,但是要明白我们身边的工资水准也是在逐渐上涨,如果再考虑到通货膨胀的话,这样的上涨也是在其中的。当然在这里建议大家发房子的时候尽量选择一些大品牌,最起码不容易出现烂尾的现象,还是比较有保障的。

深圳楼市调控加码:严查购房资格 作假者三年内禁买房

1月23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简称“深圳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加强购房意向登记管理、严格审查购房人资格、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严格核查购房资格,偿债收入比例不合要求者将被劝退

在加强购房意向登记管理方面,《通知》提出了三项举措,一是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购房人需登录该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所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认购环节提供的书面材料一致;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冻结进入公证摇号控制范围购房人的认筹金,且认筹金必须冻结在购房人的本人账户内,未成功选房的,认筹金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冻;三是修改并发布《认购书》示范文本,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示范文本对本企业使用的《认购书》进行修改完善。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会同有关商业银行对购房资格信息进行严格核查(包括购房人的社保、个税清单、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及一年以上的银行流水单等)。对偿债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合理评估风险,采取劝退等方式处理。

《通知》还指出,购房人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购商品住房。对于违反该项规定的行为,《通知》明确了相应罚则,其中包括停止相关人员使用深圳“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及合同网签系统三年;停止相关人员在深圳购买、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三年,已在公共住房轮候名单内的,取消其轮候资格;停止相关人员在深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三年等。

业内:调控剑指“代持”炒房,实际效果取决于执行力度

对于深圳此次加码楼市调控,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主要是针对深圳部分群体以“代持”的方式获取购房资质行为的举措,如果对购房资格信息严审、对弄虚作假行为处罚等规定执行到位,将能有力抑制“代持”炒房行为。

不过,许小乐指出,该政策的实际效果依然取决于执行的力度。从上述举措之一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会同商业银行对购房资格信息进行严格核查”,尽管房企和经纪机构对买方的购房资格应承担告知义务和初步审查义务,但只能以买方自行提供的依据为限,对于层出不穷的造假行为缺乏专业的审查能力,法律依据也不充分。因此,对于资格审核, *** 监管部门需要担负起审核主体职责,银行要担负起对贷款人资格的审核义务。

许小乐认为,应建立公开透明的资格信息联合审核平台,让 *** 、银行、房企、经纪机构以及买卖主体能够无差别共享信息,从根本上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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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游客 2022-09-30 · 回复该评论
购房首付来源,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具体包括: 1、提供首付款流水。 提审前,借款人家庭需提供首付款来源近半年流水;可以是活期存款,也可是理财余额、保险余额、支付宝余额、股票余额等。 2、对于半年前已持有80%首付资金的可直接认定具备资

访客 游客 2022-09-29 · 回复该评论
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各类经营证照、规章制度、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公示情况; 估价业务承揽和收费,估价业务合同签订情况; 估价档案建立和管理,办公场所与备案等级、工位匹配等情况; 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备案证书有关事项变更手续,信用公示信息发生变化不按规定及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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